近日,家住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中城悦城二期的刘女士(化姓)有点闹心,原因是因为邻居家安装了一款智能可视门铃,可这个新添置的高科技设备却让刘女士倍感焦虑。刘女士表示该可视门铃具有的自动摄录、人脸识别、云存储等功能,让自己觉得自己的隐私被侵犯。12月21日,刘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求助完美体育,希望能得到帮助。
刘女士表示由于两家门挨着门,刘女士只要一进出家门,对面的门铃就亮起蓝灯,开始自动录像。刘女士认为完美体育,自己进出家门,或有亲朋好友到访,都好像被一双眼睛24小时盯着,感觉自己的隐私安全遭到了侵犯,损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我最开始和对方通过沟通想能不能调整一下门铃安装的角度,但是我们两家刚好紧挨着,这个方案行不通。”刘女士希望对方能拆除智能可视门铃,但是遭到了对方的反对。
邻居张先生(化姓)表示自己安装智能可视门铃的初衷是希望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只是在取外卖以及门外有人逗留时才会去主动查看录像,不存在监控谁的问题。双方就是否拆除智能可视门铃一直未达成共识。
气愤的刘女士用不粘胶把智能可视门铃的摄像头部位粘住,随后张先生委托朋友撕掉了不粘胶,随后刘女士又重新用不粘胶把摄像头部分挡住。刘女士表示如果张先生不同意拆除智能可视门铃的话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护自己的权利。
“你家保护安全,就需要侵犯我家权益?其他家安了,是因为他们的邻居不介意,如果邻居不同意,就应该拆除。”刘女士说道。
双方各执一词,为此找了物业,完美体育甚至报了警。但是,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从中沟通调解;民警也上门进行了协调,可双方谁也不愿妥协,邻里关系变得更僵了。
“可这个东西客观上侵犯了我家的隐私,为什么就没人来管管呢?”刘女士感到既无奈又气愤。
安装智能可视门铃需要征得邻居同意吗?极目新闻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发现,网上兼具手机远程监控、可视对话、人脸识别、录像等功能的可视门铃,价格从百元到千元之间,而很多商家的月销量都是一千个以上。
在商品评价中,有关智能门铃是否侵犯邻居隐私权的问题引发的讨论,也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想安可视门铃,会不会侵犯邻居的隐私权?”“装了之后邻居会有意见吗?大家有提前和邻居进行沟通吗?”
多数人认为,安装可视门铃前,应先征得邻居的同意。一方面,邻里之间要相互理解;另一方面,安装门铃可能会拍到邻居的隐私。因此,必要的提醒告知是需要的。“如果不提前进行沟通,可能会让邻居感到膈应。”
而不少人也留言表示在安装了智能门铃后,和刘女士和张先生一样,引发了不小的矛盾,“我安了一个智能门铃,对面邻居说侵犯他家隐私权,限我两天拆除,不然就砸了。”
但也有人认为,安装智能门铃与否是自己的事,邻居无权干涉。“走廊是公共区域,不存在侵犯隐私权。”一名买家回复。
为了化解矛盾,极目新闻记者随后联系上中城物业相关负责人,希望能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目前,张先生表示自己最近在老家,不会回武汉,自己暂时也不会再去撕掉不粘胶,这样可以暂停门铃的录像功能,至于智能可视门铃后期是否会拆除的问题,完美体育张先生表示目前无法给出答复。
朱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法律保护自然人的隐私权不受侵害。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关于个人信息完美体育,《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此外,《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亦对个人信息的界定以及相关责任承担作出了具体规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如使用带有监控、自动摄录、存储、上传网络等设备,侵害他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或涉嫌个人信息违法收集和存储的,属于《民法典》中关于隐私侵权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情形。”朱晓钦说。
她表示,业主的个人行为应不得妨碍或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个人的住宅属于私密空间,行踪轨迹等属于个人信息智能设备资讯。张先生虽在自己家门上安装智能可视门铃,主观上无窥视邻居的故意,但设备拍摄范围超出其自有领域,记录和存储了刘女士不愿为他人知悉的个人信息,对刘女士的居住安宁以及隐私造成了侵扰。对于未经过他人同意而拍摄、窥视、窃听以及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可能涉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